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影響評價法》和《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辦法》(生態環境部令 第4號)中的有關規定,現對“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整合擴建)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工作的有關信息進行公示。
一、建設項目的名稱及概要
項目名稱: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整合擴建)項目
建設地點:鄭州市登封市徐莊鎮鄭莊村
建設內容: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整合擴建)項目礦山面積3.2787km2,允許開采標高+330m~+280m,采用露天開采方式,開采礦種為建筑石料用灰巖礦,破碎后外售。礦山生產規模100萬噸/年,礦山服務年限9.6年(含基建期0.5年)。登封市國土資源局已對項目礦產資源儲量進行了備案(登國土資儲備字[2015]03號)。
二、項目對環境可能造成的影響及采用的治理措施
根據工程分析,擬建工程在運行過程中產生的污染物主要有大氣污染物、廢水、噪聲、固廢、水土流失及生態破壞等。
大氣污染物:本項目生產過程中大氣污染環節主要有三個方面:一是露天開采過程中鉆孔、爆破產生的粉塵;二是礦石在運輸和裝卸時產生粉塵;三是排土場風力揚塵;四是破碎加工過程產生的粉塵。
開采鉆孔使用潛孔鉆自帶除塵器收集粉塵,同時加強爆堆灑水等措施減少粉塵排放;項目礦石采用鏟車進行裝車,評價建議裝礦時不高于車廂,降低物料落差,裝載完畢后及時用篷布覆蓋,裝卸完畢后及時對場地灑水,同時運輸車輛限速慢行,對運礦道路進行硬化;加強對排土場灑水抑塵,并采取防塵網覆蓋和綠化等措施可有效減少排土場無組織揚塵;項目破碎站各環節均設有袋收塵器,同時對破碎、篩分等生產車間和成品堆棚進行全封閉,物料輸送也均采用全封閉式皮帶廊,破碎站建設有車輛沖洗設施。另外,項目設置灑水車,定期對采區、運礦道路、破碎站等區域灑水,進一步減少無組織楊塵。評價認為,在采取以上措施后,項目對大氣環境影響較小。
廢水:本工程營運過程采區、運礦道路降塵灑水隨空氣蒸發,無廢水外排。礦區運營期廢水主要是職工生活污水,水量較少且水質簡單,經化糞池處理后由當地居民定期清運肥田。
噪聲:運行期本項目噪聲主要為潛孔鉆機、挖掘機、裝載機、空壓機、破碎機、篩分設備等運行過程中產生的設備噪聲及車輛運輸噪聲,設計采用基礎減震、封閉式圍護結構、隔聲、消聲等措施降低設備運行噪聲,對運輸車輛采取限速、禁鳴、夜間禁止運輸等措施減輕產品運輸對沿線居民的影響。
固廢:固體廢物主要為表土、廢土石和生活垃圾。項目剝離表土進入排土場堆存,作為后期生態恢復用土。人員生活垃圾收集后送當地垃圾中轉站統一處理。
水土流失及生態破壞:在礦區準備期和開采過程中,會破壞礦區內的植被,擾動地表,造成一定的水土流失和生態破壞。本項目礦區擬按照綠色礦山要求高標準建設和運營,在采取邊坡防護、擋墻護坡、設排水溝,植被恢復等水土保持及生態保護措施后,對當地的生態環境造成的影響較小。
三、環境影響評價結論要點
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建筑石料用灰巖礦(整合擴建)項目,符合目前國家產業政策和河南省、登封市礦產資源規劃等相關規劃;在嚴格落實設計和評價提出的各項污染防治和生態保護及水土保持措施后,項目對環境的影響是可以接受的,項目環境風險可控;綜合各方面因素分析,從環保角度看,在切實落實設計及環評提出的各項環保措施的前提下,該項目建設可行。
四、征求意見稿及公眾意見調查表
(1)紙質版:環評單位已按相關要求編制了該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報告書征求意見稿,紙質版放置于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安環辦,以供公眾查閱。
(2)電子版:征求意見稿及公眾意見調查表電子版下載地址
鏈接: https://pan.baidu.com/s/1lWFrxaeaY70banBioHs3LQ 提取碼: kamd
五、建設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
單位名稱: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登封市徐莊鎮鄭莊村
郵 編:452470
聯 系 人:韓工
電 話:15538386609
信箱:284016637@qq.com
六、環境影響評價機構名稱和聯系方式
機構名稱:河南建筑材料研究設計院有限責任公司
通訊地址:鄭州市紅旗路34號
郵 編:450002
聯 系 人:薛工
電 話:0371-63811587
電子信箱:hajchjpj@163.com
七、征求意見的主要事項
征求意見的范圍:項目周圍村莊居民,相關部門和機關、事業、企業單位代表。
主要事項:公眾可以就本項目在建設及生產過程中,可能對周圍環境產生的影響發表自己的意見和看法,主要可關注如下一些問題:項目的建設對區域環境的影響如何、對居民的生活影響如何;是否同意項目的建設;對項目建設環保方面的其它意見及建議等。
八、公眾提出意見的方式和途經
公眾可以填寫本項目環境影響評價公眾參與調查表的方式向建設單位表達自己的意見和建議,也可以通過發送電子郵件、電話、傳真、信函或者面談等方式發表關于該項目建設及環評工作的建議。
九、公眾提出意見的起止時間
自公示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
登封市嵩基建材有限公司
豫公網安備 41018502000268號